
為規范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及其咨詢人員的建設工程造價鑒定活動,保障鑒定成果質量,依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組織有關單位制定了《建設工程造價鑒定規程》(以下簡稱本規程)。
本規程的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術語,回避,鑒定準備工作與取證,舉證資料的交換、質證和現場勘驗,鑒定,檔案管理等。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和工程造價咨詢人員在承擔建設項目工程造價鑒定及其延伸引起的工程經濟鑒定業務時,應認真按照本規程的有關要求執業和從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造價管理協會及中價協各專業委員會可以依據本規程對工程造價鑒定的程序和成果進行檢查。